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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建立并实施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申报前预审制度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955      更新时间:2023-08-24 点击分享

      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是国家标准物质体系中具有最高计量溯源性和准确度水平的标准物质,是维护国家量值统一的战略性物质基础。

      截止2023年7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累计研发国家标准物质2393种,其中国家一级标准物质1070种,全国占比33%。与二级标准物质相比,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更能提现国家计量院的先进计量研究水平和对建立国家量传溯源体系,推动国家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是标准物质研发的重中之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作为全国标准物质委员会审评专家组和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审评专家库的挂靠单位,也需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提升申报材料质量,落实研制单位主体责任和自我约束机制,起好示范引领作用。

      2023年6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发布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物质预审工作的试行办法(计量院业发〔2023〕41号),根据该办法要求,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申请前,全套申报材料应经院内组织的预审,包括形式和规范性审查以及技术审查,以对国家一级标准物质的申报质量进行提前把关,确保研制过程符合标准物质研制技术规范和我院标准物质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健全标准物质全生命周期管理。

      以办法为依据,2023年8月22日,由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部门标物中心在和平里院区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标准物质预审会议。办法发布部门业务质量部领导、八位预审项目专家以及各标准物质研制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参加本次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了预审有关材料要求、专家要求、评审和整改要求,并对超高温黏度等十九种标准物质进行了评审。相关专业所高度重视,由各研制项目负责人依次就申报材料完整性、研制过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各位专家在审阅申报材料和质询的基础上形成修改和完善意见,既起到材料把关作用,也促进了院内标准物质领域的技术交流和共同探讨。会后,研制团队将在根据预审意见完成整改后,通过国家标准物质定级鉴定系统提交正式申请。

      受邀参加此次会议的专家由国家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选出,包括共性专家和专业领域技术专家,充分保证了预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正性。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进一步加强全院标准物质统一管理,提升标准物质高质量发展水平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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