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规定了水和废水中银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对《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进行了修订,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共存离子干扰及消除部分并对标准文字部分进行调整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废水中银的 3,5-Br2-PADAP([2-(3,5)-二溴-2-吡啶偶氮]-5-二乙氨基苯酚)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受银污染的地表水及感光材料生产、胶片洗印、镀银、冶炼等行业的工业废水中银的测定。
试份体积为25ml,使用光程为10mm比色皿时,本方法检出限为0.02mg/L,测定下限为0.08mg/L,测定上限为1.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