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溴化容量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杭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了标准的测定范围;
——简化了溴化容量法的分析步骤;
——增加了精密度和准确度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