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中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甲醛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 13197-91)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的内容如下:
— 适用范围增加地下水
— 修订显色条件
— 修订计算公式
— 增加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年8月31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 13197-91)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