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湖南省环境保护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方法检出限;
——增加了干扰和消除条款;
——增加了微波消解的前处理方法;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款;
——增加了废物处理和注意事项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8—87)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