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GB7479-87)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87年,原标准起草单位是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首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的名称由《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改为《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增加了比色皿的光程(10mm→20mm),降低了方法的检出限,扩大了方法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了方法的测定下限和测定上限。
——取消了目视比色法。
——规范和调整了标准文本的结构和格式。
——在主要试剂配制和样品预处理的关键步骤增加了注意事项。
——合并了结果的计算公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GB7479-87)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