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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有毒有害鉴定要有“国标”
作者:     来源: 东北新闻网      点击次数:1996      更新时间:2014-12-12 点击分享

        36日,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产品有毒有害评估鉴定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建议”。

        他表示,虽然目前一些检测机构能够检测出食品中所添加的物质,但是由于国家没有相应统一的鉴定标准和实施细则,而无法对“是否构成有毒有害”做出具体的鉴定结论。许文有说,“所以我建议国家研究制定食品产品有毒有害评估鉴定标准和实施细则,并明确食品产品中非食用物质、非法和超标添加食品添加剂构成有毒有害的种类和界定值,使打击食品犯罪工作有法可依。”许文有还建议,在制定细则的同时,建立起具备司法评估鉴定资质的主体机构。他说:“这样有利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顺畅链接,并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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