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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测量结果的可比性,测量结果需要溯源至适当的、规定的参考标准。对于化学、生物、工程和物理学领域的材料和样品测量,该参考标准为标准物质。
在我国,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分为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国际上统称为有证标准物质,是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需要有统一的技术规范来指导其规范化研制(生产)和准确定值,对标准物质实施有效管理提供支撑。
本规范阐述了一级、二级标准物质研制(生产)过程中均匀性评估、稳定性评估、定值及量值不确定度评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以获得准确可靠的标准物质特性值。为加强可操作性,修改采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指南35:2006《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和统计学原理》,但技术要求保持了较好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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